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毕恩明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190214944101035C)。检测单位天津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天津市庆达地丰农贸市场内经营者毕恩明销售的香蕉,抽样日期:2019年8月16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要求:≤0.20mg/kg,实测结果:0.21mg/kg)。
(二)我单位执法人员检查情况。经查,由于香蕉属于不易保存食品,我单位未在现场插见同批次香蕉,当事人已经未能召回,当事人亦没有收到不良反应的报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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