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西青区嘉品餐饮店(汪浩)(抽样单编号:GC19120000111030556)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14 17:54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西青区嘉品餐饮店(汪浩)使用的小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西青区嘉品餐饮店(汪浩)用于提供餐饮服务的小碟(消毒日期:2019-07-16)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NAZZ5QP62294823)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西青区嘉品餐饮店(汪浩)在消毒柜同批消毒碗数量为20件,其中8件用于抽样检验,其余12件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提供餐饮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的餐具(小碟)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稽罚[2019]25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经当事人排查,由于供电线路出现故障致使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导致,现线路故障已排除,消毒柜现已正常使用。其次,在餐具的清洁过程中当事人更加注意餐具清洗池的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三次餐具清洗池清洗。对清洗后餐具所存放的消毒柜每日进行检查,避免再次出现消毒柜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最后,对店内员工进行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2019年9月13日,执法人员对天津西青区嘉品餐饮店(汪浩)进行复查,店内消毒柜消毒登记时间表消毒登记齐全,未发现未经消毒的小碟在店内摆放情况。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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