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西青区谢周菜馆(抽样单编号:GC19120000111030587)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16 11:36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谢周菜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谢周菜馆用于提供餐饮服务的碗(生产日期:2019-07-22)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NAYOGYP64309823)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谢周菜馆在消毒柜同批消毒碗数量为20件,其中8件用于抽样检验,其余12件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提供餐饮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的餐具(碗)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0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稽罚[2019]14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经当事人排查,由于碗洗干净后碗上残留有水没有擦拭干净导致的。当事人整改措施如下:将店里使用的碗全部更换为新的,并购进了新的消毒柜。以后一定高度重视此类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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