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转交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古城巷口面馆使用的餐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古城巷口面馆使用的餐碗(加工日期:2020-10-22)经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GC20120000001832201)显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当事人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8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四罚字〔2020〕12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经当事人排查,由于店里使用的洗洁精用量过大,清洗时未使用足够量的清水冲洗,餐具漂洗池内清洗水重复使用,餐具数量过多,交叉感染,导致的。当事人整改措施如下:改用不含阴离子的洗洁精,同时调整洗洁精的用量,保证足够量的清水冲洗干净,餐具漂洗池内的水也保证及时更换,避免造成交叉感染。以后一定高度重视此类问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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