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西青区陈莉娜小吃店使用的餐具碗(复用餐饮具)(抽样单编号:DBJ2312011111593685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10:43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陈莉娜小吃店使用的餐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陈莉娜小吃店的餐具碗经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B2311136850)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陈莉娜小吃店所使用餐具碗为该店自主购进并反复使用,该批次不合格餐具由于使用前未消毒彻底导致大肠杆菌超标不合格。目前经整改天津市西青区陈莉娜小吃店已启用消毒柜并遵守消毒流程。

当事人使用大肠杆菌超出餐具安全标准限量的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罚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中当罚〔2024〕3号)。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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