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李树相水产店销售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李树相水产店经销的鲫鱼经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No:DBJ 23120111110737625)显示,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天津市西青区李树相水产店送达检验报告等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与被抽检样品同批次的鲫鱼。经查,天津市西青区李树相水产店经销的鲫鱼数量为13.5斤,其中6.3斤用于抽样检验,销售7.2斤,没有剩余。
(三)天津市西青区李树相水产店针对被抽检批次鲫鱼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排查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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