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中使用医疗用语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7-01 16:59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中使用医疗用语案

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

91120111MA05QRPL84



王浩


津青市监稳罚字〔2021〕22号

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1444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


主动履行,15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青市监稳罚字〔202122

当事人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20111MA05QRPL84

住所(住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工业园天源道9C3-A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王浩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131081********2910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工业园天源道9C3-A

2021428日,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的官网销售推广网站中对其产品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宣传中有“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防患肠癌发生”字样。执法人员于202156日对当事人的官方网站进行检查,经查,在其对产品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

经查,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为天津博真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1MA05QRPL84;当事人的官网包括“首页”“关于我们”“产品中心”“新闻中心”、“社会责任”“人才招聘”“联系我们”“English”八栏,其中产品中心内有“食品饮料”“女性用品”“保健护理”“家用电器”“家庭清洁”“个护日化”“美妆护肤”“家居日用”“针织系列”九栏,在食品饮料栏对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产品的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当事人在官网对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产品进行宣传主要目的是把这款产品介绍给消费者。经查,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属于普通食品,上述产品的配料为牛蒡菊糖、抗性糊精、低聚果糖、聚葡萄糖。同时,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宣传语的佐证材料,在《牛蒡菊糖研究进展》(作者:栾畅,何忠梅,王晓晨)的论文中有“牛蒡菊糖能显著降低小鼠的体重”;在《牛蒡提取物防治心血管疾病作用机制的研究现状》(作者:赵凯,马维红,赵娜,朱鹏鹏,刘鑫)的论文中有“牛蒡(别名东瀛参、东瀛萝卜、鼎力子等)为2年生草本植物,属菊科牛蒡属,主要有效成分为木脂素类、酚酸化合物、牛蒡菊糖等,具有抗氧化、抗炎、调节血脂、降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作用及降低血糖、免疫调节、抗肿瘤等作用。”“以牛蒡为主或以牛蒡有效组分为主、针对心血管疾病药品,尤其是在降压降血脂方面的机制如能证实,牛蒡在心血管疾病防治方面的临床应用潜力很大。”;在百度百科对东洋参的介绍中有东洋参,俗称“白肌人参,又名牛蒡。饮牛蒡茶具有利尿、通便、防治痔疮、排毒、清血养颜,调解血糖血脂、降血压、胆固醇,健脾胃、补肾壮阳,对糖尿病、类风湿、肥胖症、癌症有明显的效果”;在百度百科对聚葡萄糖功能特性的健康功效中有降低肠道癌的风险等作用;在百度百科对低聚果糖益生性的介绍中有预防直肠和结肠癌,减少肝脏毒素,增强人体免疫力;在《抗性糊精的研究进展及市场现状》(作者:尹月玲,张姝,王明珠,杨海军)的论文中有“抗性糊精的吸水膨胀能增加粪便体积,促进肠道蠕动,对于便秘、痔疮、结肠癌等疾病有良好的预防作用。上述材料均有相关依据支撑,办案人员认可上述材料。

上述广告是当事人委托李浩制作并发布的,签订了《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制作费用为722元,同时,设计好相关广告后当事人就没有再与李浩联系,之前的联系方式也无法与他联系。上述广告发布后累计点击量为51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156日,王稳庄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在其官网对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

2、由被委托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

32021526日,由被委托人确认的,执法人员于202156日对当事人的官网截屏1份,共2页,证明当事人在其官网对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

42021526日,执法人员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在其官网对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的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

5、由被委托人提供的,当事人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截图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后的点击量;

6、由被委托人提供的,当事人在官网中删除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后的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截图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7、由被委托人提供的,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产品照片1份,共1页,证明上述产品为普通食品;

8、由被委托人提供的,宣传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产品中配料功效的材料1份,共12页,证明当事人在互联网中宣传的出处;

9由被委托人提供的,当事人与广告设计者李浩签订的《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复印件1份,共1页,证明当事人制作、发布广告的广告费。

执法人员已于2021617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津青市监稳罚告字〔202122号),当事人无异议。

当事人在官网对其销售的普通食品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宣传中有“牛蒡菊糖预防心血管疾病和肥胖病的发生”、“比利时进口原料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防患肠癌发生”字样,臻味时光常清悠(可溶性膳食纤维)为普通食品,且其配料为牛蒡菊糖、聚葡萄糖、低聚果糖、抗性糊精,当事人的行为引人误解,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规定,属于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1444元。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西青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如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准确,当事人可以申请本机关予以更正。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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