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王王水果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拒不改正的行为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22 16:07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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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王王水果店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拒不改正的行为案天津市西青区王王水果店92120111MA06CDBW5T——蔡静津青市监中处罚〔2021〕55号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第十项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许可,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 第五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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