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来源:西青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09-29 14:30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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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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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青市监执二处罚字〔2021〕39号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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