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天天旺小吃店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局 发布日期:2021-11-22 14:29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CaseENTNAMEREGNOZZJGDMFDDBRMCPenDecNoIllegActTypePenTypepenbasis
JudAuthPenDecIssDate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天天旺小吃店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案天津市西青区天天旺小吃店92120111MA06D08L6E——刘兵津青市监中处罚〔2021〕78号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罚款;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二)项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0/2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