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付村村民委员会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4-12 14:55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付村村民委员会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案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付村村民委员会

54120111K003211173

——

李成达

津青市监执三处罚字〔2021〕106号

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