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无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虚假标签的依山甘泉包装饮用水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4-20 16:25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王斌无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虚假标签的依山甘泉包装饮用水案

王斌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1〕116号

当事人无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虚假标签的依山甘泉包装饮用水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491元。3.罚款257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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