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 天津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111300445714A | 津青市监执四处罚字〔2022〕7号 |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 | 1、没收违法所得62.9元2、罚款10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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