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海润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姜)案 | 天津海润富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91120111340895816F | 常贻鸿 | 津青市监执三处罚字〔2022〕49号 | 未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 警告;罚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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