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顺事福粮油店涉嫌经营酸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纯芝麻酱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0-09 14:06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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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顺事福粮油店经营酸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纯芝麻酱案天津市西青区顺事福粮油店92120111L791187321
张利广津青市监红处罚〔2022〕22号天津市西青区顺事福粮油店经营酸值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纯芝麻酱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主动履行,7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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