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西青区悦祥圆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天津市西青区悦祥圆小吃店 | 92120111 MA0 5M 3RF4L | 牛桂新 |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3〕2号 |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海天白醋一瓶;2.处罚款3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主动履行,15日 | 2023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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