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康宏盛代实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2-14 16:2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康宏盛代实业有限公司在互联网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天津康宏盛代实业有限公司

911201113007789225


谢津卫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2〕114号




当事人对其商品曾获荣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






罚款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