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5-11 09:58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西青区王稳庄镇丽童托幼点

镇(街)第13号



宫丽丽



津青市监稳处罚〔2023〕19号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金沙河牌原味银丝挂面1袋;2.并处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