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西青区希尔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劣药、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发布虚假广告案 | 天津西青区希尔思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 —— | 91120111MA06PF2J8D | 刘杨 | 津青市监执三罚字〔2023〕9号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劣药、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未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发布虚假广告 | 警告;罚没款; 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第七十四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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