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香约餐饮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9-26 16:41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

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市西青区香约餐饮馆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天津市西青区香约餐饮馆

92120111MA 07A L2K1P


李丹东

津青市监稳罚字〔202343

当事人使用可以随意改变准确度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1.没收该台数字指示秤(友声牌,型号ACS-30,出厂编号B134038);

2.并处罚款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

主动履行,15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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