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雾香茶叶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15 11:35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雾香茶叶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天津市西青区雾香茶叶店 —— 92120111L5482207XC 钟双喜 津青市监中处罚〔2023〕92号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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