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俪妍婷化妆品经营中心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06 15:30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3〕73号.pdf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俪妍婷化妆品经营中心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天津市西青区俪妍婷化妆品经营中心 92120111MA07BD236U  —— 王晶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3〕73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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