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痴雪迷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08 10:59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

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天津痴雪迷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案


天津痴雪迷潼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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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伟龙


津青市监稳罚字〔2023〕69号

经营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17.2元;2、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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