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张沃镇芙蓉化妆品专卖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15:30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3〕83号.pdf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张沃镇芙蓉化妆品专卖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案 天津市西青区张沃镇芙蓉化妆品专卖店 92120111L81514048T —— 董秀荣 津青市监执一处罚〔2023〕83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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