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1〕34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
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
第一、二季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第一、二季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继续加强获证企业日常监管。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吴金荣;联系电话:65306322)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2021年第一、二季度)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第一、二季度共检查获证企业63家次,其中7家企业停产,发现1家企业存在缺陷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检查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35家次,停产4家,1家企业存在缺陷问题,已完成整改;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生产企业10家,停产1家,未发现问题;检查水泥产品获证生产企业2家,未发现问题;检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生产企业11家,停产1家,未发现问题;检查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生产企业4家,未发现问题;检查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获证生产企业1家,未发现问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年计划对辖区全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原则上应按照企业取证时间的同一月份开展每年的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市市场监管委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均完成了上半年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结果分析
被检查企业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比较重视,相关文件、检验记录等资料齐全,生产条件能持续满足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及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识到位,严格落实,能够严把产品质量关。在已完成检查的63家次企业中,发现1家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存在缺陷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内部所使用的《检验规程》版本及内容不统一,企业质检部门使用的《检验规程》中《原料检验表》与其他部门使用的《原料检验表》内容不一致,系由企业制定规程人员疏忽所致,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企业整改,制定统一标准的《检验规程》,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监督检查日常监管重点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对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类型有所侧重,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易燃易爆的重点产品可引入技术专家支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料进行验收,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及原辅料检验报告等。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后处理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
附件:1.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1年第一、二季度)
2.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1年第一、二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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