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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12-19 16:38

 

 

 

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24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许津朝;联系方式:65306320;邮箱:bhtsc1@sina.com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考核工作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4号)(见附件1),局安委会决定对各成员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和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决定成立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顾国洪副局长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考核人员由区局办公室、法规处、干部人事处、财务处、行政审批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质量监督管理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依据

根据《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方法、步骤

(一)20171220日前为各成员单位自评和材料汇总阶段,请各成员单位依据考核办法》中评分细则自评打分,并形成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报告。自评打分表请于20171220日前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特监处),自评报告和各项见证材料自行存档备查。

(二)20171221日至22日,请被考核单位派一名相关人员携带自评报告和各项见证材料到区局接受考核组现场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3)。

(三)领导小组分为3个现场考核组,对照《考核办法》中评分细则、考核内容及考核背景资料进行考核,填写《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现场考核表》并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于2017年12月24日前将现场考核表及各被考核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纸质版反馈至局安委会办公室。

(四)局安委会办公室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向局安委会汇报。经局安委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局安委会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单位,并在全局范围通报。

四、考核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好落实,力争通过局内部考核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完成整改。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7〕16号)(见附件2)文件中共同职责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所做工作及见证材料建立档案,形成本单位、本部门考核材料。

(三)请承担考核工作的相关处室推荐一名考核人员,并将考核人员推荐表(见附件4)于12月18日下午17:00前反馈局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2.关于调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3.考核日程安排

      4.考核人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