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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迅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11-22 13:20

关于迅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

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抓好下一阶段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结合特种设备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扭转事故多发频发局面,从即日起到2021年2月,开展为期一百天的“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深刻认识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新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区局特种设备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特监科、区局特种设备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特种设备监察室,协调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生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自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在取得许可后从事相关生产活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环节的告知、施工管理、申报检验、竣工移交等义务并对其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制造单位对其出厂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2.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制度,持续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二)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追踪落实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本单位充装气瓶的使用登记情况、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记录情况、超期气瓶定期检验送检或报废情况。加强对辖区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托管气瓶除外)气瓶、严查充装“黑户瓶”(未在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无条码气瓶和超期未检、报废、翻新气瓶、标记不符合规定气瓶以及“螺丝瓶”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严格执法,倒逼相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对液化石油气瓶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气瓶检验的流程、记录以及对应报废气瓶去功能化处理的实施情况。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信息化建设,督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使用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充装前后对气瓶的安全检查和充装、检验记录全程可追溯。

2.开展供热锅炉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冬季供热锅炉运行特点,对供热锅炉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供热锅炉运行安全是否达标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供热锅炉使用单位落实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和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的各项要求。

3.开展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内容是完善和落实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等方面。

(三)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游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危险化学品企业、天津港区、仓储物流、大型商超和城市综合体为重点,开展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重点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或进行自行检查、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持过期证件、假证作业等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四铁”要求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提升安全生产认识和意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深刻认识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提高宣传水平,开展“五进”培训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一线员工、基层班组岗前“安全晨会”制度,深入推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增强公众在特种设备领域的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三年行动,坚持“六必”问效

严格落实属地、行业、主体责任,以特种设备安全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把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发现隐患必罚;重点隐患必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关;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必追;该纳入黑名单、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戒的必惩;触犯法律的必移交司法机关”,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四)精细精准整治,强化“七严”力度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要以案为警为鉴,全面理清辖区内特种设备领域的风险全要素和隐患易发点,坚决做到“严排查、严整改、严规章、严执行、严执法、严处罚、严约谈”,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真正做到事故降下来、处罚增上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确保工作实效,严格信息报送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自11月6日起每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开展“五进”工作情况随时报送,当日未报送视为未开展

附件: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检查及处罚情况统计表

2020年11月6日

    (联系人:李思露;联系方式:653060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