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价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的要求,现组织东丽区已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开展专利导航成果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主体
东丽区2019至2022年期间已实施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包括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45家(同一专利导航项目由承担单位提供材料,服务机构完成备案)。
二、备案流程
按照《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成果备案快速操作指引》,完成登录注册、实名认证、导航成果备案、导航成果形式审核和导航成果管理等操作(登录网址:https://www.patentnavi.org.cn)。
三、备案时限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专利导航成果备案结果(备案报送截图)。备案结果以“项目名称+专利导航备案”命名发送邮箱至DL_iposs@126.com。
附件:1.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成果备案快速操作指引
2.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022-24832799,022-24983113)
东丽区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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