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7-01 17: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医药集团太平医药有限公司包头道大药房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