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2021年第5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吴家窑二号路店等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核发、变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 2021年第5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 2021年第5期《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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