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检查期间,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印发的《关于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从严执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紧盯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执法案件查办。
2024年4月,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对辖区部分中小学校餐饮具开展抽样检测时发现,被抽检的10家中小学校的餐饮具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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