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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的通知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7-17 17:00

    为贯彻落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完善天津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通知》要求,健全津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全区知识产权运营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1家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为期2年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1.自主或者配合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创新能力;

    2.协助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非诉纠纷调解工作,协助区市场监管局做好假冒专利线索发掘、专利侵权纠纷裁决、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展会保障等工作;

    3.协助区市场监管局申报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完成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验收工作;

    4.支持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协助区内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和项目推进,支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5.协助高校院所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长效机制,推进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促进专利技术向“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转化;

    6.定期提供区内知识产权相关数据,搭建知识产权成果展示平台,开展全区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和产业分析,为津南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7.为区内重点企业提供专利导航服务,支持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开展专利运营工作;

    8.协助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区市场监管局确定获得市知识产权局项目支持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向服务支撑机构拨付支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在津南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注册时间不少于12个月(截至2023年1月31日);

    2.申报单位应拥有专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团队,人员业务素质强,人数不少于5人,应具备专利数据分析及运营服务工作经验,专利数据有合法来源。有专利纠纷调解经验、具备专利代理师资格、法律执业资格、技术经纪人资格或数据分析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3.申报单位不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号)认定的失信主体,不属于国家和我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失信主体或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实施方案及有关佐证材料。申报书材料纸件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请材料的PDF格式或word格式版本。申报材料纸件提交至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路51号),联系电话:88915409),邮箱:jnqschjgj09@tj.gov.cn,联系人:刘勇、王灿昀。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程序

    按照单位申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书的程序组织实施:

    1.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

    2.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聘请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

    3.对审议通过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4.获批的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与市知识产权局及区市场监管局签订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组织实施,开展支撑服务工作。

    附件: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服务机构申报书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