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经济开发区、区农业园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求,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9月开展天津市“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一)扎实推进《纲要》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加强《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联动,全力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和标志性成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质量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健全质量促进和激励的政策工具,鼓励更多企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大力实施质量助企惠企活动,夯实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技术投入,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促进质量变革创新。支持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打造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
(三)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健全链长组织、链主引领、链员协同、基础支撑、技术赋能的产业链质量提升模式。深入开展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行动,积极组织专家问诊、链间帮扶等质量赋能活动,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开展先进质量理念、方法和工具分享,加强质量共性问题协作攻关,提高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能力,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四)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进一步健全质量促进政策措施,总结分享质量变革创新典型经验,培育传播特色鲜明的质量文化。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深入开展为民办质量实事活动,促进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转化为高品质生活,合力推进质量强区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质量社会共治。推动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着力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推动质量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促进各行各业以高质量为追求,持续推动质量提升。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加强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宣传,讲好鲜活质量故事,营造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紧密结合实际,把握活动重点,精心组织策划,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全员广泛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行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扩大宣传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多渠道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事例,切实提升群众对“质量月”活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请各单位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自行下载宣传)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四)及时总结情况。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情况。请于2024年9月26日(周四)下班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及附件3、典型案例、图片或视频等电子版(精选1至2张JPG格式,像素1024×768以上照片,每张照片配50字说明),报送至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2024年天津市“质量月”开展的主要活动
2. 2024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3. 2024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恩波;联系电话:28538786;
邮箱:jnqschjgj10@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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