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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1-09 17: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津南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3年津南区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津南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3年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津南区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共计5个(详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总结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项目合同书任务指标进行总结,完成结项验收工作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初审

    区市场监管局受理验收材料后,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接收材料。

    (三)专家评审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对通过专家验收评审的项目予以公示。

    (四)资金拨付及收回

    区市场监管局向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拨付项目尾款,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三、材料要求

    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工作内容准备验收材料,并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提供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津南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结项书》,参考附件2。

    2.工作总结报告。该报告需详尽说明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知识产权工作取得实效和突出效果,报告提纲可参考附件3。

    3.项目工作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1、2、3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提交至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并将结项验收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jnqschjgj09@tj.gov.cn。 

    联系人:王灿昀 刘勇   电话:88915409

            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nqschjgj09@tj.gov.cn

   

    附件:1.津南区2023年度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2.津南区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试点项目结项书

         3.报告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