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点,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按照《申报工作通知》(见附件)的安排要求,现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申报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并提出如下有关工作要求。
一、国家标准监测点对于提升企业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具有积极作用,请辖区内具备实体运营资质、能采集标准实施原始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单位,申请标准实施监测点。
二、有意向的申报单位请按照《申报工作通知》中明确的申报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照组织材料,认真填写《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加盖印章的《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津南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可邮寄),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张峻华
电话:28546565
邮箱:jnqschjgj15@tj.gov.cn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歧路51号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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