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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26 11: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按照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

二、活动内容

1.联合开展“质量月”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质量工作,全面普及质量知识,深入推动质量强区战略实施。

2.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开展“有机认证宣传周”活动。

3.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结合市场监管领域解决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整治行动,为群众开展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及现场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4.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倡导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共同关心、关注电梯安全。

5.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村居、进社区”科普宣传,宣传安全用药的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图板、张贴宣传海报、制作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现场咨询的方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6.组织开展标准化研学、标准宣贯活动。邀请标准化技术机构专家向企业普及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知识及理念方法,推动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7.开展商品条码相关法规和技术培训。推广普及商品条码知识,针对条码符号设计及印刷质量控制、产品信息通报、商品二维码、条码商桥、中国编码APP等内容进行培训指导。

8.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入企帮扶活动,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有时效性的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让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深入人心,促进企业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素养提升。

9.进一步开展老字号企业商标梳理调研活动,助力老字号企业商标发展运用。开展对接服务推进强企工程,会同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接服务重点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开展商标注册、维权培训工作。

10.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体质强企”思路,做好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选购注意事项,强化经营者、消费者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11.在区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12.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学习宣贯执行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广京津冀协同发展地方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技术规范》,全面加强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13.加强节日时令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当地食品消费特点,在风险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基础上,聚焦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贸批发零售市场等节假日消费集中区域,加大对时令果蔬、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

14.加强“你点我检”服务活动。通过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广泛发起投票,聚焦“校园食品”“节令食品”等深入了解民意,回应社会关切,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局面。

15.加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摸排,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外培训广告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周边等重点单位、区域户外、店堂广告的现场检查,持续推动“广告+N”工作落地见效。

16.利用单位、学校、社区、街道、公共交通部门等电子显示屏设备,宣传投放“质量月”活动口号,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宣传。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紧密结合实际,把握活动重点,精心组织策划,创新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全员广泛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行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扩大宣传影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信息、简报报送,多渠道广泛宣传“质量月”活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事例切实提升群众对“质量月”活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请各部门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自行下载宣传)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4.及时总结情况。各部门要做好活动情况统计和相关影像资料积累,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情况。于20249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附件2)、特色活动图片(精选12JPG格式,像素1024×768以上照片,每张照片配50字说明)一并发送标准化科(质量发展科)OA

联系人:陈永娟;联系电话:69155539

附件:1.2024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4“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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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