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服务型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首违不罚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免罚清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减轻处罚清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cjgfgc@tj.gov.cn。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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