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监法〔2025〕2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三批)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各监管办: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经市药监局遴选、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了5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各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时予以参考,促进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公正、公平、公开。
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一批、第二批)10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中,指导案例6“天津某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因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废止,其他指导案例继续有效。
附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三批)
202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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