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起草制定《天津市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CAR-T)治疗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监管人员提供针对性强、标准明确的监管依据,同时也为CAR-T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各环节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对进一步加强CAR-T药品质量监管,防范风险、保障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该文件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天津市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全篇四十五条,包括总则、生产管理、经营使用管理、药物警戒、监督管理、附则等六个章节,主要基于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指南等明确对CAR-T药品的监督管理要求,根据CAR-T药品特点,基于风险管理理念,明确对CAR-T药品不同于其他药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对市药监局相关处室、监管办、事业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各单位在CAR-T药品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予以明确,对监督检查频次、要求等作出规定;明确CAR-T药品持有人、经营使用环节的主体责任,对持有人审核报告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事项建立制度,明确路径;建立细胞治疗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监测全过程监管规范,为强化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