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不断强化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市市场监管委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本次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以下简称“维保抽查”)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推动;各区局负责维保质量抽查的现场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技术机构负责现场技术检查。
二、检查对象
各区局要结合历年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日常投诉举报情况和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等确定检查对象。聚焦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故障率高、人员密集场所等在用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三、抽查依据
此次维保质量抽查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 7001-2023)”中定期检验项目。每个使用地点、每类设备抽查台数一般不超过2台。抽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查人员应相互配合,做好现场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现场满足安全技术检查条件。
(二)检查人员应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应对照《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中所列的问题项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相关问题整改确认工作由技术检查机构进行。
(四)此次维保抽查坚持结果导向,经现场检查有证据表明维保单位不能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力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同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五)2025年12月20日前,请各区局将本区维保质量抽查工作总结、技术机构将技术检查分析报告送市市场监管委特监处。
附件:1.天津市电梯维保质量抽查报告
2.电梯维保质量抽查问题报告单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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