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的领导下,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实践,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一制三化”改革。取消、合并许可事项8项,减少许可材料474个,审批事项平均时限压缩81%。年内我市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6.7万户,同比增长20.74%;年末市场主体总量实有126.47万户,同比增长13.3%。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开设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身份一次认证、信息一次采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
(3)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修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和登记规则,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全部自主申报名称。
(4)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开通企业“注销一窗通”专区,确立简易注销试点地区,试点地区扩大适用企业类型并将公告期压缩至20天。
(5)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公布“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现“三十证合一”。
(6)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30项、依申请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6项以及174个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完善16项常见行业场景式主题业务操作规程。
(7)开展“双万双服”活动。制定服务和推进招商引资、放宽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等意见,实施政策包+政策服务清单,在“政策一点通”平台及时公示。
2.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公示权责清单570项,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能调整组织修订25项。公示10个所属单位的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按要求接受收费年检。
3.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出台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特殊重点领域清单,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与45个单位建立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向国家发改委报送联合奖惩案例7.6万余件。
4.推动“质量立市”战略。召开质量立市工作会、推动会,评选第三届天津质量奖,6家企业获奖。307个项目获得市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奖。联合21个市级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51项,涉及市场监管活动2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在全国率先制定《天津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地方标准,发布“天津品牌指数”。
5.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制修订标准160项,清理废止地方标准12项,终止计划项目50项。财政资助141个标准化项目。在信息平台发布18项对标技术方案、1280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6585项标准。评定11家企业的26项标准为企标“领跑者”。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市人大出台《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省级首部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加快推进天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47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2.3万件;核准商标注册4.4万件,同比增长55.3%,有效注册商标24.6万件。东丽区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5亿支持。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天津受理窗口,填补我市历史上无权受理商标申请登记的空白。
7.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形成13项重点任务项目库。发布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三地食品安全协同监管协议。促成计量技术规范共享合作。推动建立京津冀地区洁净检测技术联盟。举办首届京津冀消费维权高端论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实施地方立法内部工作程序,完成立法计划任务4件。制定规范性文件13件,代政府起草规范性文件11件。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8件、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48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修订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委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召开委党组会议64次,研究议题348个;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16次,研究议题40个。牵头39个市级单位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会同21个成员单位调整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323名执法人员换证考核。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组建市药监局,抽调153名骨干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组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整合原市场监管总队、原价监局、知识产权局、纤检所等部门行政执法职能。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432件,罚没款1834.5万元。查处4起传销案,遣散传销人员1000余人,查处权健公司违法案件,稳妥应对尚赫、康婷、金士力等公司网络舆情事件,妥善处置天狮公司群体性事件。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市场乱象,保健市场秩序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查处1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件,在我市引起反响。
(2)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告监测结果运用的工作意见,修订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78件,罚没款2082.53万元,在市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12件。
(3)加强价格执法。对医疗、交通等行业和涉企收费、环保电价执行情况开展价格执法检查,治理药店、茶叶城、汽车4S店明码标价,处理价格投诉举报95件,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37件,实施经济制裁798.77万元。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组织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完成7个区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级初评。检查食品生产企业5517家次,依法处置隐患1448个。推动120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创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88家,60945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培训餐饮单位人员43925人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61件,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967场次、涉及41639人次。组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3.95万批次,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98.02%,向社会公布抽检信息54期。查处食品案件4926件,罚没款2704.01万元,移送公安等部门案件116件。
(5)加强药品安全监管。驻厂监管疫苗企业,在全国第一个建成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建立全国首个疫苗实训基地。打造全国领先的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我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20个品种获评通过。完成国家首批医疗器械注册人试点工作。创建评定390家A级放心药店。排查“两品一械”风险隐患601项,抽检药品3243批次、医疗器械268批次、化妆品500批次,11个批次不合格。开展不良反应监测,收到报告2.3万份。开展专项执法,查处违法案件38件,罚没款425.9万元。
(6)加强特种设备监管。排查事故隐患,查处违法案件229件,市级直接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68家次,曝光22家违法违规单位。做好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制订技术专家参与特种设备案例检查、特种设备联合检查制度。
(7)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工业品、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抽检1185家企业的1747个批次产品,制造业产品合格率98%,未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覆盖质量监督抽检成品油、车用尿素等环保相关产品,圆满完成国庆彩车制作保障工作。
3.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制定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听证程序的意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细则。落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和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专项督察。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开66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公示4.9万户市场主体“双随机”检查结果219.9万条、行政许可信息1.8万余条、行政处罚信息3677件。修改行政处罚程序和文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食品检查“巡更”管理信息系统,配备执法记录仪1990台。制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程,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154件、重大行政许可案件12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制定委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重大事项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2.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公开文件284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3件、政协提案123件。发布每日舆情249期。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复议案件438件,撤销确认行政违法行为28件,纠错率6.4%。组织开展2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履职考核,严肃问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置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6件,向相关单位移交2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登记信访事项987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登记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1819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94.36万元。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2期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607人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735名领导干部宪法宣誓,571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庭审和观看庭审视频。组织973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5138名执法人员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答题。
(八)完善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调整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设立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召集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协调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2.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组织“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建立五环相扣的天津监管模式”申报法治政府创建单项示范项目,组织计量博物馆申报创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普及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550余篇,在国家级媒体刊发新闻160余篇、头版3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00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6篇。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还不够深入,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还不平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不及时,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尚需加强。
(三)制度体系尚不完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行业领域法律制度不健全,尚需加快推动立法建设。
(四)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还不平衡,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有待增强。
(五)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需要加强,市场监管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一线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能力和水平还存在薄弱环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三、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进一步理顺党组领导下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做好与上级部门工作对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的考核,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二)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做好食品、标准化、专利等领域的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等工作,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按期保质完成立法任务。
(三)全面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及时调整更新公示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社会共治,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四)严格规范执法活动。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法定职责履职率,加大对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公正文明执法的规范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活动,开展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六进”普法活动,大力推动边执法边普法、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提升执法队伍法治建设能力。优化知识结构,充实执法力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党内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法治人才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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