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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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认定2014-2015年度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78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市〔2016〕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市场秩序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认定2014-2015年度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1127号),进一步深化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大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和谐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市市场监管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天津市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市〔201513)。依据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考核验收、社会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批准,下列企业被认定为“2014-201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附后)。

希望此次被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精神,不断加强企业合同工作,规范合同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为诚信体系建设做出新贡献。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已认定的本辖区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如发生违法违规、信用缺失,不符合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标准的,应及时撤销其认定资格,按照认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委报批。

 

附件:天津市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        定名单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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