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
为贯彻12月1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津安办〔2018〕57号,附件1)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查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排查检查重点
学校、幼儿园和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园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供热锅炉和易燃易爆、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自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场所场地、工艺工序、设备设施是否明确排查责任人并开展自查。
2.特种设备事故苗头和隐患整治情况。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自查和被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3.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作出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是否按建立齐全的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周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有效的检验报告(或检定证书);是否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查进行记录。
4.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或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纳入本单位整体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并有演练记录。
5.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清单的建立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隐患清单的建立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供热锅炉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冬季取暖安全,各区局要对供热锅炉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方法步骤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执行。
三、相关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各区局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办〔2018〕25号)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包括使用单位自查出的隐患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隐患“清零”。各区局要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高压态势。
市市场监管委将于2019年1月上旬对此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集中行动督查表见附件3),对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形进行严肃追责。
请各区局于2019年1月14日前将此次集中行动总结(重点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隐患清单的建立整改措施的落实和隐患“清零”情况)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特监处(tjsglc@126.com)。
附件:1.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集中行动的通知》(津安办〔2018〕57号)
2.供热锅炉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3.集中行动督查表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