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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示(一)
来源: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11-15 09:00

西青区某早点门市部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13日,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某早点门市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制作的油条主要原料有面粉、盐、水、油、油条复配膨松剂和明矾。当事人将上述原料按一定配比后,制作油条并进行销售。当事人制作销售的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989)。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于2022年1月14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3月2日收到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该早点门市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因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鉴于此,本局重新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二、处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0元;2、罚款5000元。

三、典型意义

油条是人民群众经常食用的早点,深受老百姓喜爱。本案中,当事人非法超剂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铝含量超出标准近9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查办,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食品添加行为,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护航“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