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中华...[查看更多]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是指在医疗器械产品或者包装上附载的,由数字、字母或者符号组成的代码,用于对医疗器械进行唯一性识别。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包括产品标...[查看更多]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查看更多]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规定: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医疗器械成品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其中性能指标是指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查看更多]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医疗器械注册是指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基于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查看更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查看更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查看更多]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