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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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2153N/2023-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药监规〔2020〕4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公布有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市药监局2020年第25次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决定,由市药监局执行的32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6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15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颁布和实施主体,11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布。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20201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