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各特种设备综合、行业检验机构、有关单位:
为落实6月12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近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市监特〔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持续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行动方案》(津市场监管办〔2018〕25号)中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细致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负责人要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治理情况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单位盖章后,上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自行排查出和被检查出的隐患,使用单位要建立清单,逐一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监督检查。各区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立即通知辖区内使用单位全面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督促其上报排查治理情况。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自查情况实施监督抽查;对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的自查情况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区局要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复查、销号,实施闭环管理。
四、进一步发挥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作用。各区局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对于区域性、行业性和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及时报告属地政府(或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提请(或商请)协调解决。
五、按时上报相关信息。请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于6月29日下班前将2018年上半年检验情况统计表(附件2)直报市场监管委特监处;请各区局继续报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统计表(周报表),并于6月28日下班前上报本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场所监督检查情况(附件3)和工作总结(加盖局公章的扫描件),工作总结要包括部署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隐患发现和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近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2.2018年上半年检验情况统计表
3.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统计表
2018年6月14日